(來源:網路)
春節連假的第一天,本來趁著好天氣和朋友出去遛達,一轉開電視剛看到這部電影的開頭,便被吸引住目光,直到約定時間快到時才捨不得從椅子上離開,雖然這部戲到中間就大概猜的出劇情走向,但是裡面包括瑞珍、瑞珍媽媽、執著於案情的警察、嫌犯本身的演技都讓人感到動容。
跟《信號》一樣,也是探討15年訴訟期的合法性,以及被害者家屬的心境。
先不論劇情到中間後走向合理與否,甚至到最後對案情執著15年的警察也向著瑞珍媽媽,跟韓徹談判,如果不是自己跟犯人面對面親眼所見,過了追訴期的犯人還堅信自己沒有錯,自己的孩子也深受病痛所苦,當被害者加害者的角色互換過來,犯人還能信誓旦旦的大聲說自己是不得已的嗎?
有一段場景讓我印象很深刻,當警察發現第二起綁架案是瑞珍媽媽一手策劃,他不可置信且激動地對著瑞珍媽媽曉之以理,希望她能回頭,還對她說,經過15年的時間,嫌犯一定也在不斷的懺悔吧;但是在警察面對韓徹時,韓徹雖然不是十惡不赦的殺人兇手,雖然他也不想綁架來的小女孩死掉,卻一味的推託責任,還說如果自己的女兒生病需要開刀,不論是誰一定都會跟他做出一樣的選擇,顯然經過15年的時光,這位嫌犯還是認為自己一點錯都沒有,令警察徹底心寒,顧不上是否會成為共犯,拿嫌犯的小孫女當談判條件,逼這位15年前的嫌犯坦承犯下這起綁架案的罪行,接受遲來的制裁。
很多事情沒有對錯,畢竟每個人所遭遇的事情不同,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同,犯罪必有犯罪動機(正常情況下),如同韓徹因生病的女兒犯下綁架案;如同瑞珍媽媽要自己制裁未抓到的兇手犯下綁架案,這部電影刻劃了每個角色在面臨事情不同的心境,因為刻劃的太深刻了,所以直到現在仍記得他們在當下的心情。隨著每件社會新聞的發生,不管是駭人聽聞的,人神共憤的,令人感傷的;一但時間久了,媒體關注的焦點不再聚焦了,這些事情又會逐漸被人所遺忘,然後導致事情又會一再重演、再被遺忘、再上演...《信號》中李材韓刑警也曾經痛撤心扉的對朴海英說道:你們都是從相關的新聞、照片得知案件的吧,你們不是當事者,所以可以很輕描淡寫地敘述整個案情,但是你們可曾想過當事者的心情,我就在這邊,她是多麼好的女孩...可是卻...(台詞不太精準,但大致上是這樣的意思)。
今天在和朋友聊起一些社會新聞,我感嘆人們遺忘的速度之快(包括我自己也是),但朋友倒也提醒了我:『但是記得的人一定會記得』。沒錯,透過電影戲劇,詮釋各種人各種事各種心境,讓自己努力不忘記我們必須要記起的一些事情、一些教訓,並努力地不要讓事情再度重演,或在能力範圍內做自己能做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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