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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對故事的產生組成很有興趣,借閱了一些教怎麼寫小說的書籍來看,其中詹姆斯.傅瑞(James N. Frey)的著作《超棒小說這樣寫》(How to Write a Damn Good Novel)中提到,寫小說是在寫「人」,我們要去採訪故事中我們塑造的人物,我們瞭解他嗎?他下一步真的會做這樣子的事嗎?

 

因為這個原因,我開始看起紀錄片,最近看了網飛(Netflix)影集:《警探辦案實錄》(Real Detective),總共兩季,每一季都是由不同的警探,大多數人已經退休,有些則還在現役任職中,述說在他們的辦案生涯中,令人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個案件,再由戲劇的方式還原整個案件,在看的當下,你的情緒很難不被他們牽動,他們沮喪的時候你會跟著沮喪;他們最終破案了,你也會跟著興奮;有些最後結局來個峰迴路轉,也會令人驚呼連連;有些結局也令人遺憾,在警探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。

 

其中有幾個故事讓我很印象深刻

 

萊.馬羅尼(Leigh Maroni)警探在2005年偵辦一名男子遭到殺案的案件。這名男子沒有不良嗜好、在教友面前是為虔誠的好教友;在母親眼中是個好兒子。但隨著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,這名被殺害的男子並不像大家所講的那樣單純,牧師還多次告誡警探,越深入發掘,可能會發現一些傷害很多人的事情,有時候我們對某個人的印象,會比真相還要來的重要。警探在訪談中所講的:「任何事情不能只看表面,大家都在尋找一個東西叫真相」,她只是想偵辦一個殺人案,只是想揪出兇手,這讓我想起之前看過的韓劇《特殊失蹤專案組M案件一:監獄裡的拼圖》兇手當初也只是想找尋母親的真相,卻沒想到真相是如此殘酷。

 

約翰.康納特(John Conaty)警探在2003年遇到一件讓他痛徹心扉的案子,原本只是一件家庭悲劇,被害人的姊姊知情卻不答,導致另外一個悲劇發生,讓約翰痛失他最好的搭檔,所有的巧合,所有厄運接連發生在這位警探身上,相較沒有血緣關係的兩位好搭檔;明明就是親姊弟,姊姊寧願包庇真兇,也不願為她弟弟出面指認兇手

明明事情就不是在這些好人身上的緣故,但不知道為什麼,約翰還是說他的心中一直帶著這份罪惡感,揮之不去。

 

克里斯汀.曼妮娜(Christine Mannina)警探在2004年遇到一起行刑式的兇殺案,在這起案件中,我很佩服Christine的勇氣,她說她小時候在看警探片的時候,就立志要當一名警察,即使在印第安納州這個地方,絕大多數的民眾是不信任警察的。勾起我小時候的回憶,小時候我也很愛看偵探片,也絕的警官、偵探、律師很酷,但長大後卻沒有成為那樣的人(笑),Christine盡全力偵辦這個案件,她努力讓目擊者相信她,也對當初敷衍行事的警察感到極度失望,最後她抓到這名兇手了,不過這名兇手更加狡詐,他把自己當作誘餌,讓警方以為案件解決了,也讓被害人放鬆戒心,讓其他共犯在外下手,因此又多了兩名被害人,對Christine來說,很令人痛心,因為再次犧牲的是她認識的被害人,「我只是做我該做的事情,但是有些事情還是會發生」Christine說。

 

每個人的身上都有故事,每段時間消逝的瞬間也都是故事,我喜歡聽故事,希望自己也有述說故事的能力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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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